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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阳性强化法 其目的是通过奖赏、鼓励等方式使某种行为得以持续,其适用于治疗多动症、学习困难等。当儿童出现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良好行为时,立即给予奖赏,使儿童感到愉快和满足,从而形成良好习惯。或者通过塑造培养和增加某种新的行为,例如当儿童完成规定行为时,就予以奖励,以促进儿童注意力的发展。 例如: 某多动症患儿,他的症状是:上课不专心听讲,扰乱课堂秩序,经常和同学打架,家庭作业拖拉,往往2~3小时还不能完成……这些行为每天发生,他喜欢的事情是看动画片,吃肯德基。根据患儿情况并做出规定,父母把当天的动画片录下来,完成作业后允许看动画片,如果拖拉到9点以后,就不能看动画片;同时规定每星期只要有3天按时完成作业,就可以在星期天去肯德基……
2、 消退法 是一种减少或消除儿童不良行为发生的方法。治疗前首先要了解何种因素对不良行为起了强化作用,找到强化因素后,对其进行消退。例如,儿童发脾气,可能会因父母的过分关注而强化,并反复发生。若父母采取不理睬的态度来对待,则发脾气行为可能逐渐消退。 例如: 某患儿每天早晨上学前都有向家长提出买这买那的要求,如果家长不满足,他就发脾气,倒地打滚。家长怕他上学迟到,往往满足他的要求,并打的送他去上学。很显然,家长怕他迟到对他的任性行为起了强化作用。治疗开始,当他发脾气时,父母像平时一样离家去上班,告诉他上学是他自己的事,父母不会再送他,旋即离去,此时,患儿大哭大闹持续达30分钟,以致迟到,第二次发脾气时间缩短为15分钟,没有迟到。此后,家长通过耐心讲道理,区别合理要求和不合理要求,教给他用商量的方式提要求,疗效巩固。
3、 矫枉过正法 通过对某些不良行为进行处罚,以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矫枉过正法虽然采取处罚手段矫治儿童不良的行为,但不能使儿童产生肉体上的痛苦,因此较易取得儿童的合作,矫枉过正法可用于治疗多动症儿童的刻板运动、冲动行为、攻击和破坏行为等。 例如: 某患儿,女,5岁,有破坏行为。此患儿整天好破坏和乱撕东西,给予同时采用恢复原状及阳性实践二种矫枉过正法治疗。当她撕坏了一本书后,就要她捡起所有的碎纸,并且清洁周围的环境。在恢复原状法治疗2分钟之后,又要她进行5分钟的阳性实践治疗,即让她拿一本图书,翻看其中的图画。整个治疗时间为7分钟。治疗时给予逐步的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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