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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HD为儿童青少年精神科的常见重要疾病之一,占门诊病患的大部分。临床上也发现到了青少年期才求诊的案例,非常少的个案也有是在3-4岁时,因症状明显而求诊的。一般来说,普遍都会在国小时期被诊断与接受治疗。
评估ADHD儿童时,最重要的3种方法为会谈、医学性评估、行为评估等,其中以会谈为最重要的一项。
医师会谈 ADHD诊断中最重要的是与医师的会谈。在会谈中,为了分辨儿童是否患有ADHD,需了解有关儿童的一般事项、学校生活、有关父母与家庭环境的内容、父母子女间互动情形等多项资料。其情绪行为问题是否会在不同情境下出现,例如:和父母在一起时、自我玩耍时、家里有访客时、做功课时、在学校时、在公共场所时的种种不同情境下的表现。除此之外,孩子最严重或具令人困扰的行为为何?发生在什么情况之下?频率如何?影响的层面和严重度?针对这些行为家长会如何处理?处理之后,孩子的行为改变如何? 除了和父母直接会谈之外,医师也会与儿童个案直接会谈,进行精神状态评估,了解其看法﹔另外,藉由行为观察以评估其是否有注意力和行为问题,并且由儿童口中了解其在各个情境的行为问题。
量表评估 为了完整地取得一些无法从会谈上得到的资料,医师会透过相关的量表及问卷调查进行客观的行为评估。最常使用的有儿童行为检核表(Child Behavior Checklist: CBCL和Teacher Report Form:TRF)。 这是由家长和老师来评估畏缩行为、身体症状、忧虑/忧郁、社交问题、思考问题、注意力问题、犯规行为、攻击性等行为的量表。除此之外,针对注意力/过动症状的评估量表有家长老师填写的柯能氏行为量表短版(Conner’s Parent Rating Scale-Revised: Short Form,CPRS-R:S和Conner’s Teacher Rating Scale-Revised: Short Form,CTRS-R:S)及26提的SNAP-IV量表。这些量表除了可协助诊断,也可作为治疗效果的评估,因此通常亦会使用于判定药物治疗效果的简易评量表。 其他资料:儿童的成绩单、生活纪录表、习性检查意见表、联络簿或笔记簿、日记、功课、图画均可以作为参考资料。
认知检查 为了进一步正确地评估ADHD,可以进一步安排各种客观性的检测,这些神经心理学的评估多用于研究用,并非临床诊断所必需的。这些检查可包括智力测验、注意力测验、问题解决能力、冲动性、现在的情绪状态、人际关系、能力与自信等各种项目。其中与ADHD有密切关系的检查有,智力测验(以魏氏智力测验为主)、持续表现测验(Continuous Performance Test: CPT)、相似图形配对 (Matching Familiar Figure Test)、威斯康卡片分类测验 (Wisconsin Card Sorting Test: WCST)、史特露(Stroop Word-Color Association Test)、活动基准测定法、抑制与调节能力检查(停止讯号检查: Stop Signal Test) 等。这些检查并非在所有的医院均可提供。另外,某些更进一步的检查只有在特定研究可以提供。
医学检查 由于ADHD的原因与症状非常复杂,有时很难了解可疑的症状是因ADHD而引起还是另有其他原因,或是因多种原因而造成。所以,为了确实的诊断,除了专业医师的诊断外,医学检查与评估是必备的。
首先,应于每年进行包括身体检查的医学评估。基本上先评估视力、听力等是否有异常。如果观察结果,疑似其症状非为ADHD造成,而是血中铅过高时,应测定血中的含铅浓度。
除此之外,若怀疑可能有暴露于药物的可能性,也需要对 Phenobarbital,Gabapentin,Theophylline,Albuterol 等,进行检查血中药物浓度。若为甲状腺机能亢进、有甲状腺疾病的家族史、成长速度缓慢、明显的遗传因素之情况,可实施甲状腺机能检查。另外,为了确认是否与癫痫,遗传性疾病,以及是否与其他疾病有关,亦可能会进行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脑波检查、头部影像检查、事件诱发检查、染色体检查与基因检查等项目。 除了常规的理学检查之外,所有的个案应接受包括意识状态、反射能力、全身知觉、大脑神经、运动神经等的功能检查。
精神状态检查 精神状态检查是评估个人的个性、气质、情绪行为特性及精神病理,智能认知状态包括判断力、记忆、抽象思考及左右脑的功能性特性、计画组织能力与执行能力等,评估结果将作为治疗基础资料,并在治疗过程再度进行评估。除此之外透过个性、学习能力、注意力检查与学习类型喜好度等的评估来测定个人的统合性与特殊才能。
最常使用的诊断准则,DSM-Ⅳ(美国精神医学会) 目前国内外最常使用的诊断准则为,由美国精神医学会所定的DSM-IV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Fourth Edition)诊断准则。 根据这个诊断准则,ADHD症状可分为注意力缺损/过动两大类型,此两种症状群各包括九项行为特徵(如表所列)。每一类型的症状达到6个或以上即认定为有此症状群的问题。若一个儿童具有两类症状群,即为合并型。若仅有达到一种症状群,则可能为不专心型或过动/冲动型。过动症儿童到了青少年期的阶段,许多过动与冲动性的症状会减少,但注意力缺失的症状依然还存在,我们称这种症状为ADD (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注意力缺损症)。
ADHD 诊断基准 (DSM-IV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ADHD) 符合诊断的标准(需同时符合A、B、C、D、E)
也有可能不是 ADHD吗?(辨别诊断) 有些情况并不是ADHD,但也会出现与ADHD相似的症状。这时可透过智力检查、学习障碍检查,以及其他相关精神疾病的辨别检查,来作以区分。 |